打击“暴力伤医”,需要的不只是立法
文章作者:大河报 发布时间:2019-12-30
12月28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将于2020年6月1日实施。针对“医闹”事件屡禁不止,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作为首部卫生健康“基本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了卫生健康领域的多项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包括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等。不过,因为日前发生的一桩血案,公众注意力格外集中于“暴力伤医”的话题——
12月24日6时许,北京民航总医院急诊科杨文副主任医师在正常诊疗中,遭到患者家属的恶性伤害,致颈部严重损伤。虽经全力救治,杨文医生终因伤势过重于25日去世。12月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经依法审查,对在北京市朝阳区民航总医院急诊科抢救室内行凶的犯罪嫌疑人孙文斌,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连日来,发生在民航总医院的这起恶性案件备受舆论关注。亲历者回忆案发现场的情况,医院同事追思杨文医生的往事,网友愤怒谴责“暴力伤医”的恶劣行径……社交媒体上,此次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持续讨论。随着相关细节被不断披露,公众不仅惊诧于一个丧心病狂的歹徒是如何炼成的,更恐惧于救死扶伤的医生何以成为歹徒挥刀相向的目标。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表示,作为这部法律立法工作的参与者,本来应该高兴,但在法律审议的过程中发生了北京民航总医院“暴力伤医”事件,非常痛心,也非常愤怒。这个事件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
近年来,“暴力伤医”屡屡撞击公众视线,虽然公安机关一直保持高压严打之势,但类似悲剧依然时有发生。一方面,如果诊疗活动隐藏着巨大风险,面对一些棘手的疾病,医生难免会互相推诿,从而贻误治疗;另一方面,发生在医院内的暴力事件,几乎不可避免会影响到其他患者,特别是那些身体孱弱的重症患者。
要想杜绝“暴力伤医”事件,仅凭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显然远远不够。这一方面是因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基本法”,旨在填补卫生健康领域的法律空白,加强顶层设计,而不是为解决特定问题推出的“专门法”;另一方面,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司长赵宁所说,“暴力伤医”不是所谓的医疗纠纷问题,而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2013年,国家卫计委和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来构建“平安医院”。“暴力伤医”屡禁不止,医院建立并完善“三级防护体系”显得格外迫切。增设安检环节虽然不足以杜绝“暴力伤医”事件,但起码可以大大降低暴力伤害的等级,从而避免恶性案件的发生。
对于“暴力伤医”事件来说,加大安保力度旨在防患于未然,缓解医患矛盾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毋庸讳言,医患关系紧张是基于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互不信任。由于付出了不菲的诊疗费用,多数患者都渴望得到更好的服务,但在医疗资源紧张的现实背景中,一些医院并未满足患者的服务需求。除此之外,不少医院都缺少必要的导医服务,患者无论遇到任何问题都只能独自求助医生。对于医生来说,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很难保证每个人都有时间和精力接受患者问询。在制度缺陷与服务缺位并存的背景中,医患双方难能心平气和地展开对话,也很容易因此而激化矛盾。
作为一种严重的暴力犯罪,“暴力伤医”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不过,当类似悲剧不断上演的时候,更应从制度上查找原因。相比起增加安保措施的“硬件升级”,加大医疗投入、增强医院服务意识等“软件更新”,同样显得迫切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