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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大河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备受关注的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免费问题终于尘埃落定!10月7日上午,河南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0月8日零时起,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终止收取通行费。终止收费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将正式回归公益属性,其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通行费。
这一举措绝对是一个好消息,不但让经常路过这一收费站的车主兴奋不已,更体现出我省对本次国家五部委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要求的逐步落实,是对“还路于民”这一民意的顺应,有利于这一南北交通枢纽的畅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媒体也有不少质疑之声,比如“贷款收回后为何继续收费”、“本来的收费还贷性公路为何要改制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等。对此,我们在欣喜的同时,也确有一些教训需要吸取。
和过去在农村常见的“人民××人民办”这个思路相比,由政府部门牵头贷款建造公路或桥梁,然后收费还贷这个思路还“比较进步”,是改革开放后“摸着石头过河”的产物,也是政府当时“大甩财政包袱”的“成效”之一。但经过20多年实践的检验,我们终于明白这个思路是有问题的,市场经济并不是把所有的一切都交给市场解决,对于市场不能解决的公益事业建设,政府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摸着石头过河”时,虽然政府不可能成为“先知先觉”,在当时道路运输成为全国重大“瓶颈”、政府没有财力解决的特殊情况下,设立收费公路的模式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用今天的眼光看,类似这样的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政策必须是临时性的,绝不能一设了之,一劳永逸,随着问题的暴露、公众的批评和建议,对这类政策必须及时地不断地进行纠正甚至废除。比如公路收费站,起码应该在贷款还完后立即停止收费。
省发改委负责同志告诉记者,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不存在超期收费行为,因为2000年8月这段收费还贷性公路改制为经营性收费公路,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即使如此,交通部门也有需反思的地方,比如当初应该向公众说明改制的原因,说明该公路转让给河南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后有哪些好处,其过程如何合法透明,为何要转让到2020年等。如果这些经过审计部门发布的信息能非常及时地披露出来,公众就会知情,就会因知情而理解,因理解而配合,就不会有怨言和质疑。
但我们高兴地看到,省交通厅负责人郑重向社会承诺,绝对不会像某些地方那样利用新建大桥的办法重新收费,终止收费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将正式回归公益属性,其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通行费。这足以表明,河南落实本次国家五部委收费公路专项清理的要求是认真严肃的,执行是不折不扣的,体现了“还路于民”的诚意和决心。这一举措必然会对全国类似的公路大桥收费站的撤销产生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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