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免票门槛,提高老年生活幸福感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8-08-08
日前,《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经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旅游景区,对年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六十五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
2016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开篇强调,养老服务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来自全国老龄办的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17.3%。随着老年人口的持续高速增长,老年旅游市场持续火爆,越来越多老年人希望趁着身体条件还允许,多游历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对于他们来说,景区门票首先就成为必须面对的一个障碍。
当前,国内通行的老年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是65岁以上半票,70岁以上的免票,60~65岁正常买票。也就是说,景区免票政策主要是针对70岁以上老年人。由此不免陷入一种困境——景区免票政策鼓励70岁以上高龄老人免费参观游览,但70岁以上老人不仅数量较少,而且不少人的身体条件也不允许长途跋涉。就算70岁以上老人有心出游,少不了需要家人陪同,而他们是无法享受任何门票优惠的。更为重要的是,家人陪同势必需要趁节假日才能成行,而节假日恰恰是景区最为拥挤的时段,这对老年人的身体无疑是一种严峻的考验。这些因素累加在一起,使得70岁以上免票的政策难能惠及更多老年人。
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不少地方已纷纷在政府定价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对65周岁以上老人免票。越来越多的地方景区向老年人敞开免票的大门,不仅可以丰富老年人的生活,增加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且对繁荣旅游市场大有裨益。根据国家旅游局的最新旅游发展规划,全域旅游被确定为旅游业发展的大方向,所谓全域旅游,就是将单纯依赖旅游门票经济,转变为包含食宿、交通等在内的综合旅游经济。不难想象,景区免票政策将吸引更多热爱生活的老年人走出家门,景区虽然免票,但巨大的客流会带来相关旅游产业的大繁荣和大发展,从而促进养老与旅游两大朝阳产业的共同发展。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鼓励老人免票游景区,步子不妨迈得大一些,这不仅有利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而且也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