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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大河报 发布时间:2012-07-02
活在当下,“堵”在路上,的确已成为现代生活的一种真实写照。网友曾形象地概括了各大城市,如北京被叫做“首堵”,上海是“一上路就堵”,广州是“广泛地堵”,深圳是“深度地堵”,成都是“成天堵”,重庆是“重复地堵”……如此等等,见证网友才华的同时,也见证“治堵”成为现代公共管理的必修课。在北京、贵阳等地对汽车实行限购令后,广州亦步入“限购”大军。
广州市6月30日晚宣布,对全市中小客车试行总量控制管理,年增量配额为12万辆,试行期为一年。7月1日零时起,广州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购车须申请取得配置指标。广州还将实行外地车辆按时段在指定区域的限行措施。
当你问车主为何买车时,不少人的答案是为了选择有尊严地出行。但遗憾的是,“限购令”却是一种牺牲多数人买汽车的权利,来保障那些“先富阶层”路权的措施,于“后富阶层”而言,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客观来说,限购令无法阻挡先富阶层、有钱群体的购车需求,却可能浇灭那些“奋斗一族”的梦想。
我们常言“衣食住行用”,可见“行”也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之一。可以预见的是,任何的“限购令”,都注定无法打压公众“行”的基本需求,且任何的“限制”而非“引导”都是一种下策。须知,城市变得“拥堵”之后,决策者不能只打压公众的“需求”,而应积极“引导”,寻求一种可供替代与选择的方案。而这,也早在治堵之时形成共识,即发展城市全覆盖的公交枢纽,因在我们的城市里远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于是公众的选择自然而然倒向私家车。
必须承认,对城市而言,“治堵”势在必行,但我们不能一味地选择“堵”的方式方法,无论是征收拥堵费、限制私家车等,都非长久之计。这些措施,短时间会奏效,但长期实施下来,治标不治本的弊端定会暴露无遗。其实,从外国大都市的历史经验来看,“限”也是一种方式,但外国的“限”多是提高牌照费、停车费等使用成本,即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对我们来说,却选择了一种“行政手段”,这自然是用错了方向。
行政手段无法释放需求,只能打压需求,但这种需求会一直存在;但市场手段却可以释放需求,减少公众的购车欲望。从这看来,“汽车限购令”更似一种把对脉开错方的措施。
不过,我更希望,“汽车限购令”只是为治堵争取时间,如广州这次,便是“试用”一年;而不能成为一种长期执行的政策,将公平公正抛弃。希望每个城市,都能对“汽车限购令”有所反思,趁早发展出城市全覆盖的公交系统,而不是效仿,让“汽车限购令”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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