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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大河报 发布时间:2018-09-10
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平日,消费者在购买垃圾袋、湿纸巾时经常有所接触。近日,北京市消协对市面上该类商品进行抽查,发现不少存在不足数的问题,一些产品的净含量短缺率超过60%。
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实际含量应当准确反映其标注净含量;批量定量包装商品的平均实际含量应当大于或者等于其标注净含量。即便允许有短缺量,也有着相应的规定。比如,标称净含量在50~100g(ml)的商品,不得少于实际量的4.5g(ml);200~300g(ml)的,不得少于9g(ml)等。
可见,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不仅是商业道德失范,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伤害。尤其一些消费者对于定量包装商品,不会去斤斤计较。以此次调查为例,胶带样品的缺斤短两问题最严重,只有一半胶带样品的实际净含量达到或超过标注净含量要求。消费者对此可能就不知情,且也不知道去如何进行检测。
让定量包装商品实至名归,唯有以下几条有效监管才能达成。其一,严而有力的部门监管。一是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制度,将定量包装商品缺斤短两的商家及产品公之于众,以倒逼其改过自新;二是打造联合监管机制,比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食品监督等,应形成监管组合拳;三是加大缺斤短两商家违法成本,切忌只停留在抽查与曝光层面。
其二,生产厂家与销售商的自我监管。根据相关规定,生产、经销定量包装商品未标注正确净含量的,责令予以改正;对于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生产、经销定量包装商品经检测后,标注量与实际量不符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因此,生产企业与经销商当担负起相应责任,用诚信生产经营立足市场。
其三,依靠消费者监管的力量。借助消费者消费维权能力的提升,以倒逼企业遵规守纪生产经营。因此,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及媒体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定量包装商品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使消费者明白消费、依法维权。同时,也应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总之,定量包装商品很大程度上是“良心商品”,于商家而言“缺斤短两”,即便消费者一时不知情,也未尝不是在自毁招牌。当然,对缺斤短两现象,不能只靠商家的良心发现,唯有相应的监管及执法硬起来,比如,对该类商品定期开展计量专项执法检查,对不具备计量检验报告的商品,流通领域不允许其销售等。唯其此,不法商家才会有所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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